市州采访

分享到
取消
红网丨让古村落留住“乡愁”,湘西立法这样做
2019-12-17 09:21:18 字号:

  编者按:今年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40年来,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探索中创新、在发展中完善,为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保障改革发展稳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即日起,红网时刻新闻将陆续推出系列报道,反映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取得的成就和积累的经验。

苗族妇女聚集在一起绣苗绣。

  红网时刻记者 张金东 湘西报道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位于湖南省西北部,地处湘鄂渝黔四省市交界处,是湖南唯一一个具有“两个立法权”的市州,既享有制定民族自治法规的立法权,又享有地方性法规立法权。

  1986年9月,湘西州通过并制定了首部自治条例,正式拉开了地方立法工作的序幕。截至2019年,湘西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条例28件,仍在实施24件,其中绝大多数条例立足于保护地方生态环境及民族文化多样性。

  通过立法留住历史记忆

  12月6日,凤凰县山江镇雄龙村的老家寨龙家大院内,七八名苗族妇女正围坐在一起手工制作苗绣,这种传统手工制品正越来越受到游客的欢迎。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在浩瀚的历史长河中,土家族和苗族形成了遗产丰富、底蕴深厚、特色鲜明的民族民间文化。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民族文化遗产遇到了前所未有的生存环境威胁。

  湘西自治州2006年6月10日起施行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这在全国有立法权限的市州中首开民族文化遗产的保护立法,比2011年6月1日施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早了5年。随后湘西州又完成了州内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并于2009年通过《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土家医药苗医药保护条例》,在全国范围内开创了保护土家医药苗医药的先河。

  湘西苗绣,自《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通过后也得到了极大的保护和传承。

  传统古村落是湘西的一张名片,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景观,一旦被破坏便不复存在。为了保护珍贵的古村落,湘西在全省率先制定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在今年6月1日起实施。

  老家寨就是一个传统古村落,村支书龙云恩说,为了留住历史记忆,现在寨子里已经不再盖新房,通过修旧如旧的方式保护古村落原貌。

  开创协作立法先河

  作为“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及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的主要区域,湘西自治州生物资源极其丰富,境内有酉水、澧水、武水等多条水系。从1991年制定《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国土资源开发保护条例》到2019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28年间,湘西州人大常委会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共制定11件条例,其中10件仍在实施。

  酉水河流经湘鄂渝黔四省市11个县,各地区之间互为上下游左右岸,正因如此,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尝试跨行政区域协作立法,经过2次联席会议和3年的工作,2017年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酉水河保护条例》,开创了湖南省区域协作立法先河,得到了全国人大法工委、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的充分肯定。

来源:红网

作者:张金东

编辑:redcloud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