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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这些内容
2020-09-14 22:34:45 字号:

9月1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柯敏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胡伯俊主持会议。

9月1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执法检查组召开全体会议,听取省教育厅、发改委、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卫健委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柯敏出席会议并讲话,秘书长胡伯俊主持会议。

王柯敏指出,检查和促进《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的贯彻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推动教育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是督促履行法定职责,推进法规贯彻实施的有效途径。他要求,要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原则,突出检查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检查实效,促进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就近入学原则,为推进湖南教育强省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应有贡献。

据悉,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3月审议通过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该条例是全国省级人大第一部关于基础教育规划建设的地方性法规,出台该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实现城乡教育资源、城区教育布局的公平与合理,促进全省基础教育更有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

办人民满意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公平受教育,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是学位,学位由学校提供,学校要有土地空间承载,土地预留、空间布局只有在城市规划中作出刚性安排才能得到保障。有了地还得有资金、有校舍、有教师,所以政府要统筹资源,认真制定和实施年度建设计划,并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这个逻辑是《条例》的主线和基本内容。

条例实施四年来,有力扭转了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无法可依、盲目随意的局面,有力促进了教育资源的总量增长与合理布局,让更多孩子实现了“在家门口入读”的便利。但对照条例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期待,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

此次执法检查就是要奔着问题去,追着问题改。执法检查组由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刘莲玉,副主任杨维刚、王柯敏带队,分成三个小组,采取听取汇报、会议座谈、实地检查、个别走访、暗访、调查核实等方式,对长沙、湘潭、邵阳、常德、娄底等市关于《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委托衡阳等9个市州人大常委会分别对本行政区域内《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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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各地各部门宣传贯彻和推进实施《条例》的工作进展情况

1.各地各部门开展学习宣传,营造法规实施良好氛围的情况;

2.各地各部门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配套制度或实施细则的制定与完善情况;

3.各地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编制情况和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情况。

4.各地将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的情况。

二、各地专项规划编制主体、程序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的情况

1.各地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程序,变更专项规划的情形、程序、案例;

2.各地关于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布局、服务半径、数量和规模的规定,以及本行政区域内每千人口的入学、入园人数;

3.新区开发、旧城改造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落实情况,以及居民住宅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配置标准;

4.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情况,以及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各地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情况

1.中小学校、幼儿园年度建设计划的实施及资金保障情况;

2.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学办园的情况、成效和典型案例;

3.各地委托开发建设的单位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情况,开发单位未按照约定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违约责任的规定以及实践操作中的做法。

4.消除“大班额”任务完成情况。

四、《条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法律法规的修改建议

来源:湖南人大网

作者:周洁

编辑:黄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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