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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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01-19 20:45:39 字号: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19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通过)

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刘莲玉副主任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省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省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在省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推进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水平,加强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紧扣“四个机关”新定位新要求,着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为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湖南人大网

编辑:黄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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