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2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率队赴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工信厅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立法调研,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工业等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噪声排放标准制定情况汇报以及对噪声污染防治立法的意见建议。
召开座谈会。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飞在座谈会上讲话。
陈飞指出,噪声污染防治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最普惠民生福祉的组成部分。要高质量推进噪声污染防治立法,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陈飞强调,一要科学细化噪声污染防治标准规范。交通运输、工业噪声排放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社会生活、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要严于国家标准,分类管控,明确管控时段。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有几条立几条”。聚焦社会生活领域广场舞、草木修剪等七个方面的噪声、内河船舶行驶噪声、“先路后房”、居民装饰装修等问题进行规范,增强法规针对性、可操作性。三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明确部门监管职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监管职责,与生态环境部门协同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噪声污染防治合力。四要提升噪声监测能力。开展噪声污染防治科学技术研究,有效支撑声环境质量评价和噪声污染治理,运用先进技术,推动产业升级。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肖迪明,省人大环资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陈事成
编辑:黄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