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部署执法检查工作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陈飞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会上,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执法检查组副组长邹文辉介绍前期工作准备情况和工作方案,省人民政府及省发改委、省工信厅和省财政厅口头汇报贯彻落实循环经济促进法情况,省自然资源厅等10个省直单位作了书面汇报,副秘书长杨通远代表省人民政府作表态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陈飞主持会议并讲话。
陈飞指出,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执法检查,是今年全国人大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湖南要深刻认识开展此次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要立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湖南建设,要从可持续发展、永续发展的高度,高质量做好执法检查工作。
陈飞强调,要加强学习,全面准确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循环经济工作重要论述,切实用法治力量推动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主要围绕循环经济主要法律制度实施、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定职责和激励措施落实等5方面情况开展检查,找出真问题、真解决问题;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全国人大要求、检查方案和法律规定,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突出检查实效,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执法检查组副组长李大剑及执法检查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来源:湖南人大融媒体中心
作者:田 祥 淼 摄影:黄 飞 飞
编辑:黄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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